事上的优势略加手段,日本完全可以成为本土、南洋之外的第三大大豆消费市场。
既有了这三大市场,只要再把运输问题解决了,李欗所说的松辽以北一年移民二三十万的数字,倒也完全不夸张。
甚至于,可能更多。
并且,鉴于这种完全商品化的种植业发展,半工业水平的农用机械的采用来降低成本、替代人力,也是完全可能的。
再加上,以商品肥料大豆业为导向的种植业发展,并不只是需要农业人口。
与之对应的榨油、运输、压榨等产业,也是需要人手的。
总之,思路就是要为资本让路。
海军、舰队、驻印军团、国家政策,要为资本服务。
需要市场,就找市场。
需要运输,就修铁路。
需要土地,就低价允许他们在松嫩平原圈占土地,低价售卖国有的土地,或者作为“政变支持”的“酬功”。
迁民靠的资本主导,目的只是解决中原的人地矛盾。人,迁到西域、东北、扶桑、南洋即可,只要迁过去后是当小农,还是在农场做雇工,他不在意。
李欗这样的思路,应该说,已经为大顺未来的混乱,埋下了伏笔。
以史为鉴的话,那便是历史上的“杰斐逊与汉密尔顿的土地政策之争”。
杰斐逊认为,北美这么多的土地,应该耕者有其田。而之前的土地售卖制度,最低640英亩,也就是最低将近4000亩才起卖。到头来,真正需要土地的失地百姓、拓荒者,根本拿不到地。
到时候,固然说,经营性质的大型农业发展起来了。但,商业资本肯定会钻漏洞,仗着4000亩起卖的高价老百姓买不起,自己赶紧囤地,然后再分成小块卖出去,赚差价。
这对耕者有其田、杰斐逊信奉的重回农业社会、重农轻商的构想,是相悖的。
并且,商业资本什么样,商人什么德性,杰斐逊可谓非常清楚:他当时就把话放那了,如果要是这么搞,没有大的商业资本囤积土地,然后再自己分成小块卖出去或者租出去赚差价,那就见鬼了。
而汉密尔顿,以及其背后的资本家、商业资本、种植园土地需求者,则最终制定了《1785土地法令》,最小买地面积,4000亩。一次性买不起4000亩土地的,就别买地了,打工吧。
这里不谈汉密尔顿背后的阶级支持者,也不谈他的《1785土地法》的阶级属性。
只说汉密尔顿的思路,就是北美不缺土地,国家也没有太大的人地矛盾,但缺钱。
既然这么多的土地,不如快速售卖出去,把土地变现,折算成现金、国库收入。
一方面可以迅速偿还国债。
另一方面,大量国有土地的私有化售卖,可以迅速募集到资金,从而投入到他的《制造业发展规划》当中。
汉密尔顿也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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